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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破获两起非法出版物大案

1999-06-25 来源:光明日报 人民日报记者 卢新宁 新华社记者 曲志红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从全国扫黄办了解到,今年扫黄打非集中行动中,各地针对书报刊市场上淫秽和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有所抬头的趋势,下大力气追根溯源,从速查处。不久前,山东省五莲县和阳信县又分别判处两起重大非法出版案,有效打击和威慑了犯罪分子,也再次显示出国家依法严惩非法出版活动的决心和力度。

据介绍,去年11月26日,根据举报材料,山东省与五莲县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快速出击,在五莲县印刷厂当场查获正在印制的淫秽出版物成品5千余册,半成品书页1.5吨。案发后,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采取果断措施,尽快彻底查清案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经查,五莲县印刷厂副厂长刘团凤,从去年下半年以来,以牟利为目的,先后两次承接不法书商委托印制的非法出版物,该厂厂长高明波知晓后也未加以制止。他们共非法印制了13种、7.9万册各类非法出版物,其中淫秽出版物8种4·9万册。今年3月,五莲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判决,刘团凤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处罚金10万元;高明波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4万元。

今年3月10日,山东阳信县不法书商史中海等人正准备将一批淫秽和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运到北京出售时被举报。在全国扫黄办协调下,北京市、山东省阳信县有关部门经周密部署后前往查缴,当场查获非法出版物23种、5320册。其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17种、4133册,淫秽出版物4种、787册。并抓获犯罪嫌疑人史中海、王付国等7人。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案件,当地抽调62名干警参与侦破工作,不断扩大线索,经过15个昼夜的奋战,将15名涉案人员全部缉拿归案,打掉了这一批销售淫秽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犯罪团伙。

4月30日,阳信县召开公判大会对这一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史中海因非法经营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处罚金5万元;王付国被判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1万元;另外3名参与贩运销售非法出版物的犯罪分子也被判处徒刑和罚款。为上述犯罪分子提供非法出版物的个体印刷户周维东等4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3年至8年有期徒刑和5000至3.5万元罚金;为史中海等人藏匿非法出版物的韩合亭、王玉荣被判处1至2年有期徒刑,罚金1万元。此外,还有4名涉案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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